政策链接:/zwgk/public/content/22221541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建设,为铜陵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撑。“十四五”时期,为打造更高水平人才强市,市委、市政府聚力“四创两高”目标,从全市人才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简称铜陵“产业人才8条”。
二、制定意义
“产业人才8条”的出台,为铜陵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撑,增强了铜陵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深度融合,补齐了铜陵高质量发展的人才短板。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第二条 保障人才在铜安居,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等产业人才,分别可申请3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房票。在符合公积金贷款上级有关政策前提下,适度提高引进人才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第三条 吸引人才来铜创新创业,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等产业人才,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第四条 激励人才发挥作用,引进的年工资总额超30万元的高薪酬类人才,连续5年给予其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岗位补贴。
第五条 强化人才金融支持,设立“科技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引导合作银行向科技创新型企业、人才创业类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扶持。
第六条 引导企业柔性引才,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开展柔性合作的,按年度实付劳务报酬的30%给予企业补助,单个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按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20%给予企业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
第七条 鼓励社会力量引才,社会力量成功引荐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的,或引荐A、B、C类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确定一个引荐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第八条 支持引才平台建设,企业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按照省资助或奖励标准予以配套。对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为方便企业、人才及有关部门掌握和落实政策,制定了铜陵“产业人才8条”一系列实施细则,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为跟踪推进“产业人才8条”落实,成立了市人才工作协调推进组,协调推进组由组织、人社、科技、住建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定期议才”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协调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三是开发信息平台。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才少跑腿”,开发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做到人才政策不见面申报、审核、兑现,广大人才和企业仅需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就可以对人才政策“一网查询”“一网通办”。
四是设立专门资金。为确保政策资金能够及时兑现,市、县区财政将对相关政策资金进行优化整合,设立专项资金。同时,优化资金供给结构,绝大部分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承担。仅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由县区财政落实资金,既缩短了资金兑现时限,也减轻了县区财政压力。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区科技局
解读人:刘群
联系电话:0562-2207880
邮箱:tgqkjj@163.com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