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规范铜官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区国资委依据依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铜政办〔2018〕13号)和铜陵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铜陵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铜国资〔2019〕7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10月15日,将《意见》(初稿)以书面形式征求区金融监管局、区审计局、区建投、区金狮担保意见,从适用范围、责任分工、具体流程等方面修改完善。
12月2日,召开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形成《意见(送审稿)》,区法制办对《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以规范投资、担保、产权转让行为等为重点,以强化出资人监督、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专项监督为手段,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肃问责为保障,依法依规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全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主要内容
区财政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制定的《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主要涉及国有企业管理的四个问题。
1、加强企业投资监管:
规定了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核程序。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
2、强化企业融资担保监管:
规定了区属非融资担保企业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和担保范围。规范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行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决定本企业担保决策、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区金融监管局履行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3、强化企业债务管理机制:
规定了区属国有企业发债额度程序,国有企业提出发债申请,区国资委受理并联合相关部门审核后形成意见,报区政府研究,区政府研究后,区国资委根据研究意见下达批复,企业根据批复执行。规定了企业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及制度的主要内容。
4、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
规定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和企业增资审批程序,区国资委负责对1000万以下(含1000万)产权转让和企业增资进行审核。对区属国有企业1000万元以上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和因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致使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由区国资委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政府研究。
规定了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产权公开转让的流程,及企业与国资委各自权责。
五、创新举措
加强对重大投资、担保和产权转让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企业每季度都要开展风险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资产流失隐患风险。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拟定我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文件链接:/zwgk/public/31/21827751.html
解读机关:铜官区财政局 咨询单位:铜官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2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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