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根据铜陵市财政局、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铜陵市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20〕1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铜官区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官区财政局 铜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0年1月14日
铜官区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123号)和铜陵市财政局、铜陵市农委《关于印发铜陵市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20〕1号)等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给予补贴。2020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按规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土地确权颁证到户面积为发放依据。
(三)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我区的亩均补贴标准,是根据市级直接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二、实施步骤
(一)开展政策宣传(全年)。西湖镇、新城办要在政府公开网站上公开热线电话号码,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全年开展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印制明白纸、网络等方式开展重点宣传。
(二)补贴面积审核登记(3月20日前)。西湖镇、新城办编制基础信息清册(含地址、户主姓名、农户编码、身份证号、补贴面积、一卡通账号、联系方式等),并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审核、汇总补贴面积数据,向区财政局提供补贴发放清册。
(三)兑付补贴资金(5月31日前)。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供的补贴清册,按照“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程”,会同金融部门在农户存折摘要注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于5月31日前发放补贴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西湖镇、新城办负责编制基础信息清册;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审核汇总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向财政部门提供经公示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做好政策宣传。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适当形式,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成检查组,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办)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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