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精神和省扶贫办相关通知要求,切实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实质性成效,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做好当前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动态监测。枞阳县和郊区要组织镇村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深入开展排查,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户为重点,结合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和分户子女家庭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做到主动发现、主动介入,及时采取强力措施,积极开展救助帮扶,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动态监测,以扶贫信息系统为载体,结合民政、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对比和信息共享,精确查找返贫致贫风险点,督促基层进行现场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动态清零。
二、压实帮扶责任。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和边缘易致贫户联系人原则上保持不变,对因病、因工作调动、因退休等无法继续履行帮扶责任的,各包村单位要积极与镇村进行对接,在3月底前调整安排到位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保所有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枞阳县、郊区及各包村单位要加强对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督促做好常态化走访帮扶工作,持续跟踪结对户收支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对结对户有诉求的,要及时跟进帮助解决。各驻村工作队要保持稳定,安心驻村,充分发挥一线帮扶队伍作用,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各包村单位要结合“党日”活动,4月1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走访帮扶工作,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积极报送工作信息。
三、制定帮扶措施。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国家和省未出台新政策前,要保持当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各包村单位要不等不靠,积极做好帮扶项目、帮扶计划的谋划落实工作。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继续坚持分层分类管理、到户到人帮扶的原则,重点落实好社保兜底、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并根据实际需求在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上给予支持,不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效,促进持续稳定增收。枞阳县、郊区要组织驻村工作队、村干部会同帮扶责任人,根据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真实意愿,按照现有帮扶政策抓紧制定2021年度帮扶措施,并于4月底前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
四、推进稳岗就业。要大力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确保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枞阳县、郊区要加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监测,督促基层做好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摸排和系统录入工作,对系统中务工地点不完整、联系电话异常等疑点数据,要做好常态化筛查整改,切实保障系统数据质量。乡村两级要加强外出务工情况分析,重点排查往年在外务工但今年未外出的人群,逐户查找分析原因,对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失去劳动力的,要及时落实医疗、社保兜底等救助措施;对因疫情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外出的,要积极采取扶贫基地吸纳、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帮助就近就地就业,坚决防止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出现返贫致贫的情况。
枞阳县和郊区要切实把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调度,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要依托脱贫攻坚现有成果,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作用,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扶贫开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铜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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