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顾大伟(区 政 府)
副组长:周 云(区文明办)
周 扬(铜官公安分局)
卞应正(经开公安分局)
成 员:吴礼智(区城管执法局)
江 翀(区市场监管局)
万 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李 斌(西湖镇)
查劲松(东郊办)
朱 宁(新城办)
吴 军(天井湖社区)
伍德俊(映湖社区) 张诚斌(五松社区) 王友群(人民社区) 朱 军(幸福社区) 谈 斌(官塘社区) 赵华锋(学苑社区) 丁庆胜(阳光社区) 鲁胜华(友好社区) 孙 琳(螺蛳山社区) 傅振清(露采社区) 高进彪(金口岭社区) 王双虎(鹞山社区) 程 铖(朝阳社区) 钟壮飞(滨江社区) 朱永争(金山社区) 钟 文(狮子山社区) 张 睿(铜官公安分局) 朱继宏(经开公安分局) 刘睿锋(杨家山派出所) 董文军(长江路派出所) 赵 飞(铜官山派出所) 周 峰(石城路派出所) 吴光升(狮子山派出所) 程开文(新庙派出所) 陈黎宇(新城派出所) 周闻生(滨湖派出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铜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经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铜官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张睿同志、经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继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伍德俊(映湖社区)
张诚斌(五松社区)
王友群(人民社区)
朱 军(幸福社区)
谈 斌(官塘社区)
赵华锋(学苑社区)
丁庆胜(阳光社区)
鲁胜华(友好社区)
孙 琳(螺蛳山社区)
傅振清(露采社区)
高进彪(金口岭社区)
王双虎(鹞山社区)
程 铖(朝阳社区)
钟壮飞(滨江社区)
朱永争(金山社区)
钟 文(狮子山社区)
张 睿(铜官公安分局)
朱继宏(经开公安分局)
刘睿锋(杨家山派出所)
董文军(长江路派出所)
赵 飞(铜官山派出所)
周 峰(石城路派出所)
吴光升(狮子山派出所)
程开文(新庙派出所)
陈黎宇(新城派出所)
周闻生(滨湖派出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铜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经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铜官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张睿同志、经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继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文明办负责将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开展文明养犬有关宣传工作。
(二)铜官公安分局、经开公安分局切实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及犬只伤人事件等,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区城管执法局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处理,对监管的公共场所加强犬只管理及巡查,对流浪犬、无主犬予以捕捉收容。
(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犬只的免疫和检疫,犬只诊疗机构和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养犬管理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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