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肌遇理肤美容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擅自开展医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铜官卫医罚〔2026〕3号
处罚名称
铜官区肌遇理肤美容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案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罚款
处罚事由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10月7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铜官区国际华城27栋7号商铺铜官区肌遇理肤美容馆内擅自为顾客开展祛痘服务,并收取费用113元的行为.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铜官区肌遇理肤美容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经营者
许晴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3元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铜官卫医证保决〔2025〕1号)中的“粉刺棉棒 ”50根,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RMB¥5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医疗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4
处罚机关
铜陵市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编码
3407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当前状态
正常
公示期限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