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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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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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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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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层级及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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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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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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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省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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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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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编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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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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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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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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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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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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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有关部门印发的粮食宣传有关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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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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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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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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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和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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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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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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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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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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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投诉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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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信访工作管理制度》第二条:信访人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国动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各级国动办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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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投诉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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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投诉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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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投诉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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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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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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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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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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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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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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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六)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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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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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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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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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和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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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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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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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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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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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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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第四章(五)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三、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与共享。“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综合归集作用,整合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推行‘一站式’查询服务,方便社会依法了解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2015〕88号):(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公开。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行“一站式”查询服务,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47号):第三章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整合、交换、公开、发布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第四章公共信用信息使用。“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可直接查询;非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应当经被查询主体书面同意后查询,查询自身的凭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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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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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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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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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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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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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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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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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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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企业备案申请材料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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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39号):第三条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第四条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部门分国务院管理部门和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两级。第十一条管理部门在收到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其备案申请。在受理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向其发出“已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书面通知。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中说明理由。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3〕36号):第二条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相关要求的创业投资企业,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股权投资类企业受托管理机构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附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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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企业备案申请材料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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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企业备案申请材料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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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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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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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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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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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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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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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务院第六次办公会议的精神,从1991年起,国家每年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
2.《节约能源法》第八条:国家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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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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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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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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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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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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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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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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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更新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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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移民﹝2008﹞113号)第一条第五款:自然减员人口核定工作由县(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自然减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移民管理部门复核汇总,于次年1月底前报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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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自然减员人口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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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更新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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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更新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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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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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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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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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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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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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民生工程项目目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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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十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2.《关于民生工程职能机构调整事项的通知》(皖编办〔2022〕98号)第一条“不再保留省财政厅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民生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民生工程项目的征集梳理与确定、调度跟进及考核评级,承担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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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民生工程项目目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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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民生工程项目目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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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民生工程项目目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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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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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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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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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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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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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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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55条: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2.《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十八条: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节能工作的主要职责:(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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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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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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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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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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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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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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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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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信息发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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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能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15号)主要职责(五):“负责发布能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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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信息发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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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信息发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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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信息发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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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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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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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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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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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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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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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关于同意调整省经信委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15〕56号)“受理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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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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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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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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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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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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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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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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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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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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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十条: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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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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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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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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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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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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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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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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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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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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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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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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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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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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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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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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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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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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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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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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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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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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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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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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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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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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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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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主题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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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章 第四十五条: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第四十六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规定教育内容。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城乡基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十二条:人民防空教育是国防教育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国防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做好人民防空教育的教师培训。学校应当结合相应学科课程对学生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基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列入国防、公益宣传教育计划。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一章 第六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有关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做好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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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主题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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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主题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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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主题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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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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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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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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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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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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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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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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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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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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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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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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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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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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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含警报试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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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试鸣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方案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通信、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每年9月18日为本省统一的防空警报试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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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含警报试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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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含警报试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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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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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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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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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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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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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防空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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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
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应当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
群众防空组织按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建、训练、管理,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考核,战时接受人民防空指挥机关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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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防空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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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防空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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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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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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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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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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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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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第七条:省及有条件的市、县设立节能监察机构。节能监察机构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节能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二)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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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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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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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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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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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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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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