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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作业时间,设置隔声屏障等;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砂石渣土等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施工废水、扬尘、固废等污染环境。《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不得开工建设。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必须满足《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施工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外排废水,尾矿脱水废水等经浓密处理后全部回用。
3.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全程湿法作业,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脱水尾矿、输送、装卸、道路运输等采取厂房密闭、皮带廊封闭、道路硬化、设置喷淋系统等以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优化脱水车间等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必须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落实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处置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你公司应规范化建设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你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
6.按照分区防治原则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尾矿脱水车间、尾矿库房、浓密池等区域的重点防渗措施。
7.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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