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铜陵市铜官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区政办〔2017〕33号)于2017年5月17日颁布并施行,目前已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和上位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该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11月26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