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4日上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人民社区以及长江路司法所等13家单位,在市合百商厦门前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以“共建质量诚信体系 共筑满意消费环境”为主题,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消保法》宣传横幅、摆放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维权指南》《食品安全手册》等法律法规。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回答部分群众关于消费维权的疑问,向群众介绍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并普及12315投诉电话、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维权途径。
此次活动还邀请了部分企业和小学生参与。企业代表承诺将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理念。小学生们则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好奇又认真地观察着假冒伪劣商品,学习辨别技巧,在寓教于乐中播撒下消费维权意识的种子。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接下来,我区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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