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道路维修资金管理内容:包括资金用途、管理流程、监督机制及绩效考核等。
2、道路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道路路面、桥涵、排水、井盖、围栏等市政设施巡视排查、维修、应急处置等。
3、采购与验收:道路维修资金采购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程序招标项目管护单位。
4、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范围,特殊情况必须报分管领导请示。对道路维修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5、维修与验收:通过对道路等市政设施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巡视,发现存在问题,道路管理人员报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制定维修派遣单移交管护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现场初步验收,项目结束时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综合审计。对部分隐蔽性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现场监督并查验。
6、使用资金报销:严格按区财政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7、监督与检查。业务主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使用合规性,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并鼓励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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