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厚树、吴平志、钟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洒水车作业时间及非必要洒水的建议”(2-4-6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环卫站认真落实环卫保洁工作,根据各路段交通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我区环卫洒水作业时段。主城区长江二路、长江路、淮河大道、北京路、石城大道、义安大道、金山路等路段,鉴于白天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均已经安排夜间作业,作业时段为夜间22:00至0:30;翠湖六路、天山大道、陵江大道、铜都大道等路段,早间作业6:20开始。其他路段,区环卫站会根据季节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最大程度地方便居民出行。
(一)关于能否调整作业时间问题。为缓解居民出行,避免高峰拥堵问题,市交警部门对洒水车等大型车辆规定限行时段进行严格规定,要求早上8点11分之前、中午11:30至12点10分、下午14点10分至14点40分、晚间17点至18点30分,洒水车不能上路作业,如果违反,则会受到交通处罚。为此,凌晨5点至6点和上下班高峰期洒水作业,不符合市交警部门对大型车辆规定限行的工作要求。
(二)关于调整洒水频次问题。我区洒水作业,一方面需要完成正常环卫洒水保洁工作。每日洒水4至6次,其他路段合理安排。同时根据气温和天气情况临时调整,雨天非必要不洒水,冬季气温2度以下时所有路段停止洒水作业。另一方面,必须按照市区环保部门要求,开展降尘降温工作。尤其是夏季高温和秋冬季空气污染指数升高等特殊情况,洒水降尘临时应急作业由环保部门统一调度,增强洒水频次。
(三)关于告知牌和提醒标志问题。区环卫站高度重视环卫作业安全问题,要求环卫人员在各路段、立交桥、地下通道等处作业时,必须穿反光背心,安全距离外必须设置提示牌或醒目标志。同时,联合交警部门开展环卫人员安全宣传,提升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关于阴雨天停止洒水问题。正常情况下,阴雨天非必要不洒水,但有时会“借雨发力”,道路尘土、淤泥等经过雨水浸泡后会变得疏松,易高压冲洗干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除车辆打滑、行人滑倒隐患。
二、提升举措
(一)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推行“机械清扫+人工保洁+快速捡拾”三位一体作业模式,主干道每日进行深度机械化清扫作业,通过高压冲洗与吸尘相结合,彻底清除路面污渍、灰尘,对重点区域的垃圾,安排专人定期进行人工精细化清理。
(二)提升作业效率与质量。推动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大环卫设备投入,逐步淘汰老旧、低效清扫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覆盖率。
(三)提高环卫队伍素质。加强环卫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讲座。关心环卫人员生活,改善休息场所条件,增强环卫队伍凝聚力和归属感。
(四)完善环卫监督考核。区环卫站安排专人对辖区道路进行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清扫保洁质量、设备作业情况、人员在岗履职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工作群反馈给责任单位和个人,限时整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作为环卫作业单位考核重要依据。
感谢你们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余国江
联系电话:2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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