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5MB0T68845E/202506-00083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公民 / 其他 |
| 名称: | 关于印发铜官区2025年妇幼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06-11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咨询电话: | 0562-2878485 |
关于印发铜官区2025年妇幼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铜官区2025年妇幼健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铜官区2025年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2.铜官区2025年免费孕前优生和城乡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3.铜官区2025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4.铜官区2025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5.铜官区2025年妇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铜官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
铜官区2025年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乡居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行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25年完成5150人35-64岁城乡居民妇女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
(二)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城乡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
二、筛查机构
主要筛查机构为市妇幼保健院,铜官区西湖镇卫生院只做部分镇办社区妇女的两癌初筛检查工作,有异常妇女转诊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复筛。
三、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重点是35-45岁妇女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优先考虑农村地区及城镇未就业的35-45岁妇女,优先既往从未接受过筛查服务的适龄妇女,采取整建制筛查方式,同一体检对象尽可能整合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两项检查,任务确定和个人自愿申报检查相结合,确保筛查人员不重不漏。
根据工作计划,各镇办社区有序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免费筛查服务,各筛查机构应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减少重复筛查,确保重点人群应筛尽筛,收集重点人群的服务信息,做好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筛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 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各项目筛查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1)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
(2)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
五、资金保障
1.经费来源。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后的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资金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以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2.经费标准。城乡居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 49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79元。
3.经费核拨。经费拨付实施“预拨+清算”制,区财政对项目筛查机构预拨部分资金,最终资金额度根据当年筛查指标任务量和补助标准核准拨付。
4.经费管理。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出现资金配套、拨付不到位,或管理不善导致工作不落实的,责令改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卫健委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妇女适龄“两癌”筛查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质量控制,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
(二)区妇幼保健机构。区妇计中心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两癌”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掌握辖区妇女“两癌”防治服务现状;为辖区“两癌”筛查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及各体检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及其培训;严格按照各级信息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审核、分析和报送信息;具体实施质控工作;推广“两癌”防治适宜技术等。
(三)相关医疗机构。承担“两癌”筛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应配备与开展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定期开展业务科室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四)镇办社区。负责广泛宣传两癌筛查项目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参加体检。
1.初筛机构。初筛机构主要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初筛取材等,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2.转诊机构。负责接受初筛机构转诊的标本及异常或可疑病例,提供宫颈细胞学阅片、HPV检测、阴道镜、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等相关服务。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规范检查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出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并做好相关记录。医疗机构外送检测的,医疗机构为质量控制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外送检测机构的遴选,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并组织开展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的质量和安全,外送检测机构同时应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质量控制。
(四)各级各类体检机构。开展体检(包括女职工体检数据、体检中心个人体检数据等)的单位也要按照项目数据的要求,完善对个人健康随访,以个案数据的形式录入安徽省两癌筛查智能信息平台(简称“省信息平台”)。
七、项目评估与质量控制
(一)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需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区级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二)区卫健委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强化结果应用,确保“两癌”筛查工作有效落实。质控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筛查流程及服务质量、异常病例随访管理、质量控制(包含实验室质控、信息质控以及现场评估)、信息上报等。质控对象应包括“两癌”筛查技术指导部门、初筛机构、转诊机构等。对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采用以下标准及方法进行逐级质量控制。
1.妇科检查: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的检查妇女,复核检查诊断符合率达到80%。
2.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包括外送至其他检测机构细胞阅片的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抽查,抽取涂片由专家复核,复核一致率达80%。
3.阴道镜检查:分别抽查10%结果为正常和5%结果为异常的报告,由专家进行复核,复核一致率达80%。
4.组织病理学检查:抽查全部阳性以及10%的阴性切片,由专家进行复核,复核一致率达90%。
5.乳腺彩色超声检查:观察超声检查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6.乳腺X线检查:抽取全部阳性以及10%的阴性X光摄片,由专家进行复核,复核一致率达90%。
7.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理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5%。
8.数据信息: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填报及时率和完整率要达到95%。
9.实验室质控(包括外送至其他检测机构细胞阅片的质控):对实验室资质、人员、制度、流程、档案、样本保存等环节按照国家和省级规范要求进行全面现场核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项工作是省市民生实事暨市为民办实事事项内容之一。各镇办社区和筛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实施前,各镇办社区要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适龄妇女既往接受服务情况并上报区卫健委,由区卫健委合理分配项目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办社区、各筛查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到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
(三)提升服务能力。区妇计中心要和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提高区级医疗机构在“两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及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宫颈细胞学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原则上统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完成,区域内完成有困难的,由市妇幼保健院协助完成。市妇幼保健院要发挥妇幼专科联盟力量,将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做为重要内容。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两癌”防治能力。为长期外出等原因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人群开辟绿色通道,根据申请随时提供服务,尽可能扩大筛查覆盖面。
(四)信息收集和管理。
1.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的个案信息。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履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及检查个案信息统计及汇总。各单位应使用安徽省两癌筛查智能信息平台,按照《安徽省两癌信息管理规范》的要求,需将个案信息录入至“省信息平台”并及时结案。承担“两癌”筛查技术指导工作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原始个案进行审核,在数据录入省信息平台系统前,应当对原始信息进行审核,发现重复个案、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修改。非筛查项目数据(包括女职工体检数据、体检中心个人体检数据等)必须参照项目数据的要求以个案数据的形式录入省信息平台。
2.民生实事月报。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按照要求如实填报《铜陵市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量统计月报表》(附件2),逐级审核汇总后于每月30日前报送区“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gfy244666@163.com)。
3.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汇总信息。报送范围为本辖区统计年度内所有“两癌”筛查结案个案的汇总数据,报告周期为年报(统计起止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相关数据由区级收集经审核汇总后于2月10日前报送区妇计中心电子邮箱:tgfy244666@163.com。
附表:
1、2025年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任务分解表
2、铜陵市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量统计月报表
附表1:
2025年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任务分解表
|
地区名称 |
两癌筛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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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岁两癌筛查任务数 |
46-64岁两癌癌筛查任务数 |
体检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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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镇 |
202 |
399 |
西湖镇卫生院 |
西湖镇卫生院只做部分镇办社区初筛检查,有异常妇女转诊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复筛 |
|
东郊办 |
180 |
382 |
西湖镇卫生院 |
|
|
新城办 |
354 |
637 |
西湖镇卫生院 |
|
|
横港办 |
68 |
206 |
市妇保院 |
|
|
狮子山办 |
41 |
104 |
西湖镇卫生院 |
|
|
铜官山社区 |
111 |
228 |
市妇保院 |
|
|
天井湖社区 |
136 |
254 |
市妇保院 |
|
|
人民社区 |
131 |
234 |
市妇保院 |
|
|
金口岭社区 |
117 |
238 |
市妇保院 |
|
|
鹞山社区 |
121 |
226 |
市妇保院 |
|
|
幸福社区 |
171 |
266 |
市妇保院 |
|
|
官塘社区 |
118 |
226 |
西湖镇卫生院 |
|
|
铜官区 |
1750 |
3400 |
|
|
附表2:
铜陵市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量统计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机构/县(市、区)/市名称 |
年龄分组 |
目标人群总数① |
宫颈癌 |
乳腺癌 |
||||||
|
年度任务数 |
月筛查人数 |
累计筛查人数② |
完成率(%)③ |
年度任务数 |
月筛查人数 |
累计筛查人数② |
完成率(%)③ |
|||
|
XX县/区 |
35-64 |
|
|
|
|
|
|
|
|
|
|
其中35-45 |
|
—— |
|
④ |
—— |
—— |
—— |
—— |
—— |
|
|
市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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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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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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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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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填报说明:
1.报表中报表统计期限:每月1日0时至当月30(或31)日24时。
2.报表上报时限:信息报送单位逐级审核汇总后,以市为单位于每月3日前报送(编辑电子文档和表格反馈至563590169@qq.com)。
3.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做到准确无误,清楚明白,无遗漏、无差错。
4.若无法统计相关数据,需在相应栏目中填写“无”,并说明原因;若可以统计相关数据,但暂时未获得相关数据,则在相应栏目中填写“0”,并说明原因。
5.指标解释:①目标人群数(此项根据上年度统计年鉴数据填报):指该地区2023年35-64和35-45岁妇女总数;②累计筛查人数=报送月份筛查人数+上月累计筛查人数;③完成率=累计筛查人数/年度任务数*100%;④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填报上月月报时统计上一季度宫颈癌筛查人数中35-45岁重点人群的累计筛查人数。
6.表格中划“——”的项目不需要填报。
7.每月填报的筛查人数不可更改,全年累计筛查人数应大于年度任务数且全年累计筛查人数应与信息系统中上报的筛查人数保持一致
附件2:
铜官区2025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和城乡妇女
生殖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属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的一级预防,为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更好地满足育龄群众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根据《铜陵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铜陵市消除宫颈癌防治行动计划》,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理念,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为目标,大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和城乡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两检项目”),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水平,为构建幸福健康铜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城乡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是一项科学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科学规范检查项目和检查程序,切实保证检查质量,促进检查工作依法有效地推进。
(二)免费服务原则。为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为符合生殖健康检查条件的已婚妇女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生殖健康检查和两癌筛查项目有机结合,原则上检查对象不得重复检查。
(三)知情自愿原则。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动员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夫妇和育龄妇女在知情的前提下自愿参加孕前优生或生殖健康检查。
(四)严格保密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护好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检查结果一定要做好咨询、指导和结果保密工作。
(五)特殊群体优先原则。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参检对象安排上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坚持两个优先:一是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体弱多病的优先;二是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优先。
三、工作目标
总目标: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和城乡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和城乡居民妇女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年度目标: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年度项目任务:2025年全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不少于900对,参加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780人,详见《铜官区2025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和城乡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附表1),本次测算包含全面三孩政策后新增目标人群。符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条件的对象应检尽检,不受目标人数限制。参检进度、实际参检占政策内出生人口数、夫妻双方参检率、家庭档案完成率、数据上报准确率、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按省卫生健康委考核要求完成。
四、目标人群和检查内容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1.参检对象: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
2.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咨询指导、风险评估、早孕及妊娠全程跟踪随访等,具体检测项目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及结算标准》(附表2)。
(二)城乡20-34周岁已婚未就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
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血液生化检查、子宫及附件B超检查以及阴式B超检查、白带常规检查宫颈刮片检查、乳房扫描检查等,具体检测项目见《生殖健康检查基本内容及结算标准》(附表3)。如自愿同意也可以选择宫颈癌和或乳腺癌筛查。
(三)城乡已婚35-64岁妇女生殖健康检查
1.参加对象:城乡35-64岁未就业妇女。
2.检查内容:参照铜官区2025年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执行。
五、经费来源和结算标准
2025年度孕前优生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所需经费在扣除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其中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结算标准为:每对参检夫妇400元;生殖健康检查结算标准为:20-34岁妇女生殖健康检查135元/人,宫颈癌筛查49元/人,乳腺癌筛查79/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金到位。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操作规范有序,切实造福于民,区卫健委组织区妇计中心相关人员对全区“两检项目”开展情况督查。依据市级指导方案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并报市卫健委妇幼科,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列入常态化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配合资金到位、管理人员到位,保障有力到位。
实施“两检项目”经费依据实际参检人数,在扣除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由区财政支付,列入2025年度区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卫健、区财政部门按任务完成数与相关单位进行结算,未达目标任务数的按实际检查人数进行结算。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区卫健委会同区民政局在进行新婚登记等相关部门婚前医学检查时做好孕前优生检查宣传品发放工作,提高群众参检率。区卫健委将会同区财政局管好用好项目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规范经费流程,提高使用效益。
(三)加强工作统筹,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要坚持两检项目的最终目标,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各镇办社区及时对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仔细排查,进一步把两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我区两检项目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项目数据统计及异常人群跟踪管理。
(四)加强培训督导,确保项目提质增效。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两检项目”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区级成立项目质量控制组,承担辖区内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半年不少于一次培训和质控)。各定点医学检查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加强必要的检验专业人员的配备、技术装备建设,强化人员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技术规范。
(五)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群众项目知晓度。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宣传倡导孕前优生和生殖健康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营造重视优生优育和提高生殖健康水平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孕前优生和生殖健康检查。
(六)加强考核评估,定期研究分析问题。市妇保院、西湖镇卫生院要加强自我监管和检查,保证检查质量,杜绝出现上报虚假信息,初筛机构要对检查结果异常人群做好定期跟踪随访。各镇办社区要加大对项目任务落实及宣传摸排登记工作,区妇计中心开展情况的督导力度,定期研究分析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推动项目工作深入开展。
附表:
1.铜官区2025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任务参考数一览表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及结算标准
3.生殖健康检查基本内容及结算标准。
附表1
铜官区2025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和城乡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任务参考数一览表
|
镇办社区 |
孕优检查任务数 (市妇保院) |
生殖健康检查任务数(西湖镇卫生院) |
|
西湖镇 |
135 |
99 |
|
东郊办 |
102 |
43 |
|
新城办 |
306 |
97 |
|
横港办 |
33 |
61 |
|
狮子山办 |
13 |
29 |
|
铜官山社区 |
43 |
62 |
|
天井湖社区 |
53 |
48 |
|
人民社区 |
26 |
76 |
|
金口岭社区 |
30 |
70 |
|
鹞山社区 |
57 |
58 |
|
幸福社区 |
35 |
87 |
|
官塘社区 |
67 |
50 |
|
合计 |
900 |
780 |
注:城乡居民35-64岁妇女只享受一个项目的免费检查,城乡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目标任务中宫颈癌及乳腺癌的筛查数和城乡居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服务对象不重合。两癌筛查任务资金由城乡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统筹安排,并参照民生实事两癌筛查工作要求实施。
附表2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及结算标准
|
序 号 |
项 目 |
女性 |
男性 |
目 的 |
备注 (结算标准) |
||
|
1* |
优生健康教育 |
√ |
√ |
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与自觉性 |
1、400元/对夫妇 2、女方:300元/人 3、男方:100元/人 |
||
|
2* |
病史询问 (了解孕育史、疾病史、家族史、用药情况、生活习惯、饮食营养、环境危险因素等) |
√ |
√ |
评估是否存在相关风险 |
|||
|
3* |
体格检查 |
常规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等) |
√ |
√ |
评估健康状况,发现影响优生的相关因素 |
||
|
女性生殖系统检查 |
√ |
|
检查双方有无生殖系统疾病 |
||||
|
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
|
√ |
|||||
|
4 |
实 验 室 检 查 9 项 |
阴道分泌物 |
白带常规检查 |
√ |
|
筛查有无阴道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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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球菌检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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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有无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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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眼衣原体检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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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血液常规检验(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及分类、血小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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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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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尿液常规检验 |
√ |
√ |
筛查泌尿系统及代谢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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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血型(包括ABO血型和Rh阳/阴性) |
√ |
√ |
预防血型不合溶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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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血清葡萄糖测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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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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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肝功能检测 |
√ |
√ |
评估是否感染及肝脏损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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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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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肾功能检测 |
√ |
√ |
评价肾脏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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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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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甲状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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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病毒筛 查 |
梅毒螺旋体筛查 |
√ |
√ |
筛查有无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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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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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风疹病毒易感个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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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 |
√ |
|
筛查巨细胞病毒感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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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弓形体IgM和IgG抗体测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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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弓形体感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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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影像检查 |
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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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子宫、卵巢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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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
√ |
√ |
评估风险因素,健康促进,指导落实预防措施,降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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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
√ |
|
了解早孕及妊娠结局相关信息,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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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健康咨询和指导;免费营养早餐 |
√ |
√ |
提供检查后营养早餐;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健康问题,接受服务对象咨询并给予健康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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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信息管理 |
√ |
√ |
1、健康检查个人档案及体检报告制作与发放; 2、健康检查信息软件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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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生殖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及结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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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与服务内容 |
目的 |
备注 (结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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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格检查 |
(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等) |
评估健康状况;检查有无生殖系统疾病 |
135元/人 |
|
女性生殖系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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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验室检查 |
阴道分泌物检查(白带) |
诊断有无阴道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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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血液常规检验 |
筛查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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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尿液常规检验 |
排查泌尿系统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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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肝功能(ALT、AST、TBi、DBi、)+表抗 |
评估是否感染及肝脏损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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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血糖+血脂 |
排查糖尿病、高血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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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妇科B超常规检查 |
排查子宫、卵巢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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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宫颈刮片检查 |
检查有无宫颈癌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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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乳房扫描 |
检查乳房有无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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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康咨询和指导;免费营养早餐 |
提供检查后营养早餐;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健康问题,接受服务对象咨询并给予健康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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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信息管理 |
1、健康检查个人档案及体检报告制作与发放; 2、健康检查信息软件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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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铜官区2025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完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出生人口素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进全区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到2030年达到80%以上,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 2025年全区产前筛查任务数2300人,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怀孕14-20+6周,且夫妻至少一方为本地户籍或常住。
(二)服务内容
1.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和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包括孕期保健、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相关知识等);
2.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 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3.对筛查出的高风险病例做好咨询随访工作。
三、经费筹集与管理要求
(一)经费筹集
实施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产前筛查经费按照参检孕妇每人每孕次188元/人,所需经费据实结算,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
(二)经费使用及管理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实验室检测、标本收集及运送、健康宣教、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项目督导等的专项服务支出。由区财政、卫健委采取预拨制与后付制相结合的办法拨付,先由定点筛查机构垫付,区财政、卫健委经审核后,按任务完成数与有关单位据实结算。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财务制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经费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产前筛查项目工作,强化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产前筛查项目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开展产前筛查工作,不断健全筛查服务网络;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目标人群应检尽检,加强数据信息化建设,保障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卫健委督促落实产前筛查项目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强化工作质量,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户外大型宣传标语、服务机构宣传专栏、宣传手册或折页、宣传专题片、孕妇学校、公众号等载体,普及产前筛查服务政策及内容,引导民众主动积极接受检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4
铜官区2025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我区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25年继续为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一、项目目标
2025年,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
2025年全区农村待孕育龄妇女增补叶酸300人(目标人群应发尽发)。
三、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项目实施宗旨和工作要求、结合育龄妇女自愿和实际情况,对未孕妇女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领取1-3瓶,服用后未孕可以继续领取1-3瓶,如6瓶服完未孕年度内不再重发放,给已孕妇女根据妊娠孕周继续增补至孕3月。特殊情况,对需要外出或交通不便的妇女最多可一次性领用6个月用量,以保障目标人群规范服用率和依从性,从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一)区卫健委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二)西湖镇镇政府和西湖镇卫生院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村委会妇女主任负责辖区待孕育龄妇女信息收集和宣传,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发放和随访工作,提高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和依从性,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三)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所需叶酸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的采购要求,以叶酸质量和安全为采购核心,切实做好统一采购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四、信息收集和管理
项目信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报表。
五、经费保障和管理
(一)项目经费按照国家和省年度拨款计划统筹使用,含药品费和社会动员、宣传、健康教育培训、药品分发随访、工作督查等经费,保障项目实施顺利。为提高增补叶酸知识的知晓率和目标人群服用率与随访率,给予药品发放与咨询补助2元/人;全程随访补助2元/人。
(二)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
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 监督管理
(一)区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西湖镇要根据项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区卫健委应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责任,确保药品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
附件5:
铜官区2025年妇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减少儿童智力障碍和听力障碍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以全力保障母婴安全为重点,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2025年妇幼疾病筛查项目内容
(一)2025年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1)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
(2)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蚕豆病)
(4)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详见下表)
|
类别 |
疾病名称 |
|
氨基酸代谢病 (20种) |
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喋呤缺乏症、瓜氨酸血症Ⅰ型、 精氨酰琥珀酸尿症、高蛋氨酸血症、枫糖尿症、 酪氨酸血症Ⅰ型、同型半胱氨酸血症、希特林缺乏症、 酪氨酸血症Ⅱ型、精氨酸血症、酪氨酸血症Ⅲ型、 鸟氨酸氨甲酰转移酶缺乏症、氨甲酰磷酸合成酶1缺乏症、 非酮性高甘氨酸血症、高蛋氨酸血症(母源性)、 丙酮酸羧化酶缺乏症、瓜氨酸血症Ⅰ型(母源性、 鸟氨酸氨基转移酶缺乏症、 高鸟氨酸血症-高氨血症-高同型瓜氨酸尿症综合征 |
|
脂肪酸氧化障碍(11种) |
中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肉碱摄取障碍、 极长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三功能蛋白缺乏症、 长链3-羟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 短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戊二酸血症Ⅱ型 肉碱-酰基肉碱移位酶缺乏症、肉碱摄取障碍(母源性) 肉碱棕榈酰转移酶Ⅱ缺乏症、肉碱棕榈酰转移酶Ⅰ缺乏症、 |
|
有机酸尿症(17种) |
甲基丙二酸血症、甲基丙二酸血症合并同型半胱氨酸血症 戊二酸血症Ⅰ型、异戊酸血症、丙酸血症、 3-羟基-3-甲基戊二酸尿症、β酮硫解酶缺乏症、 异丁酰甘氨酸尿症、3-甲基巴豆酰辅酶A羧化酶缺乏症、 全羧化酶缺乏症、2-甲基丁酰甘氨酸尿症、丙二酸血症、 3-甲基戊烯二酸尿症、戊二酸血症Ⅰ型(母源性) 3-甲基巴豆酰辅酶A羧化酶缺乏症(母源性)、 生物素酶缺乏症、乙基丙二酸脑病、 |
2.新生儿听力筛查
(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
(三)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B超筛查);
(四)新生儿眼病筛查;
三、2025年妇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要求
(一)政府主导,分级筹资。实施妇幼疾病筛查项目所需经费,主要由政府主导,除中央、省、市财政拨付外,区级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筹集。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实施妇幼疾病筛查项目的要求,统一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到2025年底达到目标任务。
(三)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实施妇幼疾病筛查项目,立足于现有医疗保健资源,在现有资源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和完善功能,达到医疗保健资源配置和服务功能最优化,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附件:
1.铜官区2025年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2.铜官区2025年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B 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3.铜官区2025年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4.铜官区2025年新生儿眼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铜官区2025年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减少儿童智力障碍、听力残疾等疾病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根据《铜陵市2025年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持续保障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和受益人群,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尽早发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以下简称“两种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患儿,使患儿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
(二)具体目标
1、全面实施免费筛查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家长对筛查满意度达90%以上。
2、其他新生儿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率、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率均达到98%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对象
全区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本年度在本单位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儿按规定和要求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2025年筛查任务数为2150人。
三、项目内容
(一)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
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免费提供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其他符合听力筛查资质的助产机构可向区卫健委主动申请提供听力筛查服务。根据知情同意原则,按照铜陵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加强宣传,积极推进扩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筛查率。
(二)开展筛查诊治服务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采血机构、听力筛查和听力诊治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工作。
(三)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
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估,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
对各级筛查相关人员进行血片采集、实验室检测、听力筛查、诊断、转介、康复、召回、信息管理等专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新生儿健康知识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意义,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采血机构、听力筛查机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机构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开设健康讲座、播放宣教视频、微信公众号科普推文等方法向准备怀孕或已怀孕、已分娩夫妇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重要性、筛查技术和流程等,提高目标人群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区卫健委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及监督指导,建立和完善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规范筛查项目资金使用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妇计中心,负责全区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监督指导、信息收集和报送等。
(二)各相关机构职责
1、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机构: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区新筛项目管理机构,创建新筛中心,承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可疑阳性病例召回、阳性患儿诊断、治疗、咨询、随访以及筛查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建立档案与管理制度、召回制度、转诊制度、随访评估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筛查质量。每月向项目管理办公室反馈筛查人数、筛查可疑阳性病例数、确诊人数、治疗干预人数及治疗评估结果等信息。
2、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采血机构:全区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主要职责为规范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和相关信息采集,并按规定将血片递送至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单位;建立各种筛查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尊重监护人个人意愿选择:加强对机构内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每月向项目管理办公室反馈活产数、筛查数等有关信息;配合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召回、转诊、咨询、追访、管理等工作。
3、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并有产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主要职责为开展新生儿听力初筛、复筛、转诊及追访等工作;建立各种筛查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做好筛查前的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尊重监护人个人意愿选择;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基本信息的登记、统计、留存和上报;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每月向项目管理办公室上报筛查人数、筛查未通过人数等信息。
4、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新生儿听力障碍的诊断、治疗、追访、咨询以及康复救治知情同意等工作;做好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断相关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开展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断的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要及时反馈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确诊儿童信息及时转介到同级残联。
(三)规范实施筛查工作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包括告知、采血、标本收集、质控、递送、追踪随访、确诊治疗等工作。
(1)告知:新生儿疾病筛查应当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在对新生儿实施疾病筛查前,接产医疗机构应当发放《新生儿疾病筛查须知》,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有关规定、目的意义、筛查项目等情况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经其理解和同意,在《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对新生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
(2)采血:接产医疗机构应当在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充分哺乳后,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并做好登记。
(3)标本收集、质控、递送:血样本标本应当在收到血样标本后的24小时内做好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立即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采集;对符合要求的样本,应当在接到标本后24小时内递送,最迟不超过5日。对可疑阳性样本,接到可疑阳性报告单, 妇计中心新筛负责人进行随访与指导。
(4)追踪随访:市妇保院负责对确诊患儿进行追访及管理。各新筛采血机构负责对筛查可疑阳性病例的召回、血样采集及跟踪管理。在接到实验室检测机构出具的可疑阳性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采血机构,采血机构在接到可疑阳性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督促其在收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携新生儿在分娩采血机构进行复采作进一步确诊。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追踪随访机构应当注明原因,并告知市妇计中心备案。
(5)确诊治疗:诊疗机构应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诊治技术规范》进行疾病诊断和鉴别诊断,为确诊患儿建立病例档案,根据不同病种和分型制定治疗方案,并加强随访,定期监测确诊患儿的生长发育和智力发育情况。由于技术或条件的限制,无法实施的诊疗,应向上级机构进行转诊,并做好转诊后的随访。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追踪随访机构应当注明原因,并告知实验室检测机构及确诊治疗机构备案。
2、新生儿听力筛查包括告知、初筛、复筛、诊断、治疗干预和追访等工作。
(1)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应当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在对新生儿实施听力筛查前,筛查机构应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有关规定及筛查目的、意义、流程等情况告知新生儿监护人,经其理解和同意,在《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对新生儿进行筛查。
(2)初筛: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尚不具备条件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助产机构,应当告知和督促新生儿监护人到有条件的筛查机构完成听力筛查。
(3)复筛:出生时未筛查、初筛未通过或初筛已通过,但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婴幼儿于42天内到铜陵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复筛,利用耳声发射筛查仪(OAE)和/或听觉脑干诱发电位(AABR)进行复筛。复筛未通过的,复筛机构应做好转诊和追访。
(4)诊断、治疗干预:复筛未通过的应当在出生3个月内进行诊断。对确诊为听力障碍的患儿每半年至少复诊1次。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应当在出生后6个月内进行相应的临床医学和听力学干预。并及时转介到残联部门,实施康复救助。
3、为做好新筛和听力筛查工作,指定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区遗传代谢病筛查服务机构,符合听力筛查资质的助产机构也可向区卫健委主动申请提供听力筛查服务。
(四)信息管理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助产机构上报的项目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经市卫生健康委确认同意后,按季度上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五、经费保障与管理
(一)经费保障
1、省民生实事出生缺陷筛查经费保障:省民生实事涵盖新生儿疾病筛查(两病和听筛)项目,按照每例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包括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和听力筛查补助70元(初筛、复筛、诊断),其中省级按照每例新生儿补助78元(两种遗传代谢病48元,听力初筛30元)标准予以拨付,其余部分市、区财政按1:1配套,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
2、其他筛查内容资金标准:新生儿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筛查40元/人,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蚕豆病)20元/人,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病种220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先由定点筛查机构垫付,经区卫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二)资金使用要求
必须专款专用(筛查实验、采血及信息管理劳务补助、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健康教育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筛查机构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经费结算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区卫健委按照省、市新筛工作督导方案,定期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附件2:
铜官区2025年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工作,推广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实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85%以上。2025年全年筛查建议任务数2100人。
二、项目实施对象和机构及服务流程
(一)筛查对象
全区所有新出生的0—1岁儿童在首次健康体检时,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进行免费B超筛查一次。
(二)筛查机构
市妇幼保健院:辖区儿童由承担首次体检的儿童保健门诊填写筛查申请单,指导家长带儿童到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门诊进行项目筛查。
(三)筛查流程(见附件流程图)。
三、项目经费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项目222元/人,所需经费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先由定点筛查机构垫付,经区卫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解落实,加强项目宣传,并定期组织自查、指导,确保项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职责分工
1、区卫健委负责辖区内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辖区内项目宣传,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项目落实。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加强资金监督及绩效管理。
3、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宣传,提高全员知晓率,协助项目筛查机构做好阳性患儿的跟踪随访。
4、市妇幼保健院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筛查工作具体实施,需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知晓率、满意度等自查工作;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5、市妇幼保健院要严格遵守儿童“先心病”筛查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提高儿童“先心病”筛查技术服务水平,确保筛查质量。
(三)项目督导
项目工作实行逐级监督指导,区卫健委将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资金管理
筛查机构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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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铜官区2025年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
(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B超筛查)
项目实施方案
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是儿童肢体性畸形中最常见的一种疾病,是造成儿童致残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对婴儿进行髋关节B超检查,可早期发现其是否患有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提前干预,降低治疗成本,改善髋关节功能,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和成长。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筛查项目,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口素质。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率达85%以上,2025年全年筛查建议任务数2100人。
二、项目实施对象和筛查机构及流程
(一)筛查对象
全区0-3月龄婴儿。依托儿童健康体检,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进行髋关节B超免费筛查一次。
(二)筛查机构
市妇幼保健院:辖区儿童由承担首次体检的儿童保健门诊填写筛查申请单,指导家长带儿童到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门诊进行项目筛查。
(三)筛查流程(见附件流程图)
三、项目经费
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B超筛查)项目144元/人,所需经费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先由定点筛查机构垫付,经区卫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解落实,加强项目宣传,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职责分工
1、区卫健委负责辖区内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辖区内项目宣传,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项目落实。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加强资金监督及绩效管理。
3、市妇幼保健院为免费筛查项目责任单位和定点筛查机构,负责项目筛查工作具体实施;制定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免费筛查工作计划、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指导工作开展,定期督导工作质量和进度,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4、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全员的知晓率,协助项目筛查机构做好确诊患儿的跟踪随访。
(三)项目督导
区卫健委将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资金管理
筛查机构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
(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B超筛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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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铜官区2025年婴儿眼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筛查项目,尽早发现如视网膜肿瘤、视网膜发育不良、脉络膜缺损、先天性白内障、视网膜出血、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新生儿致盲眼病,从而准确判断婴儿的眼部健康状况,早期予以干预,减少致盲眼病发生率,保障视觉功能正常发育。婴儿眼病筛查率达85%以上,2025年全年筛查建议任务数2000人。
二、项目实施对象和筛查机构及流程
(一)筛查对象
全市0-3月龄婴儿,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进行免费筛查。足月新生儿眼病筛查首次检查时间:出生后0-3月内。早产儿眼病筛查首次检查时间: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
(二)筛查机构
市妇幼保健院
(三)筛查流程(见新生儿眼病筛查流程图)
三、项目经费
婴儿眼病筛查项目273元/人,所需经费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先由定点筛查机构垫付,经区卫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解落实,加强项目宣传,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职责分工
1、区卫健委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辖区内项目宣传,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项目落实。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加强资金监督及绩效管理。
3、市妇幼保健院为婴儿眼病筛查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筛查工作具体实施和阳性患儿随访工作;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4、各助产机构开展婴儿眼病筛查项目宣教及知情告知,提高项目知晓率。
(三)项目督导
区卫健委将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资金管理
筛查机构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婴儿眼病筛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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