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2025年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资金
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知晓率,新型婚育文化蔚然成风,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二)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面临的突出困难,推动落实好联系人制度,“暖心行动”等帮扶保障措施,向计划生育特殊开展全方位扶助关怀。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覆盖全区范围,受益人群为育龄人群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项目内容
1、生育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开展生育政策阵地宣传和广场主题宣传。通过新闻宣传、文艺宣传、举办基层宣讲、成就展览、主题宣传日(月)、知识及技能竞赛等活动,重点宣传生育政策及产假、育儿假、托育服务、生育津贴等生育支持措施;对新出生人口家庭及育龄群众家庭开展入户访视及全员信息采集,发放宣传品,传播优化生育的政策和理念,提供优生优育服务;对镇(社区、办)、村(居)计生专干、计生协会工作人员或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开展生殖健康指导、婚育理念指导、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指导、预防接种、伤害预防、常见病防控与急救技能指导等。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服务。深入开展“暖心行动”,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组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在暖心家园等服务阵地开展集体庆生、交流联谊、文体活动、健康咨询等扶助关怀服务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组织
区卫健委负责项目的全面指导,区计生协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项目实施
区卫健委、计生协、镇办社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做好项目质量管控,推动项目有序实施。
(三)资金管理
镇、办、社区要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年度项目任务和资金执行于当年完成。
四、本年经费保障
(一)生育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1、宣传。围绕生育政策开展阵地宣传和广场主题等宣传。区卫健委开展不少于2次,带动所在镇办社区开展宣传。经费共2万元。(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计生协、镇办社区)
2、访视。对新出生人口家庭、育龄群众家庭开展访视及信息采集,发放宣传品,传播优化生育的政策和理念,提供优生优育服务等。按每年不少于2次,10元/户开展。经费共3.62万元。(责任单位:镇办社区)
3、培训。对镇办社区、村(居)计生专干、计生协会工作人员或家庭健康指导员开展培训,按镇办社区、村(居)2人、村(居)1人,每年1次,且不少于1.5天,人均费用120元/天开展。经费共1.37万元。(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计生协、镇办社区)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服务情况
1、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每年至少走访4次,每次走访服务慰问费130元。经费共79.35万元,用于购买慰问品和宣传品等。(责任单位:镇办社区)
2、开展扶助关怀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0.8万元/次开展活动。经费共3.2万元,用于布置场地、咨询授课及其他活动所需支出。(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计生协、镇办社区)
五、项目执行时间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六、项目预期绩效
(一)育龄人群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知晓率达到80%以上。测算公式:育龄人群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知晓率=知晓生育政策及产假、育儿假、生育津贴等生育支持措施的育龄人群数/常住育龄人群总数×100%。
(二)日常访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人员每年不少于4次,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测算公式:日常访视覆盖率=日常访视特殊家庭重点人员数/特殊家庭重点人员总数×100%。
相关数据主要通过抽样调查和“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有关特殊家庭成员个人档案信息汇总获取。
七、项目监督和评估
各镇办社区高度重视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项目完成后,区卫健委按照中央和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市、区两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下一周期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镇办社区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资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