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项目库申报流程公示如下:
(一)村申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村级申报的调整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审核。乡镇对项目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帮扶机制是否符合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乡镇进行公示,之后报送区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三)区审定。区直项目主管部门严格对照乡村振兴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对乡镇上报的调整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并出具审核意见反馈乡镇,并将最终审核结果报送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汇总,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报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定,确定拟入库、出库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跨村、跨乡镇乡村振兴项目分别由乡镇、区直主管部门统一规划,按上述流程确定,一并纳入项目库管理。
铜陵市铜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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