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铜官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十条》(以下简称《政策十条》)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和考虑出台的?
区科技局刘群:当前,科技创新工作日益重要,国家、省、市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区原有的科技创新政策已跟不上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为精准对接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市级政策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政策十条》。
问:《政策十条》出台总体发展目标是什么?
区科技局刘群:总体目标是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及创新生态支撑能力。通过实施《政策十条》,围绕企业、技术、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着力破解我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偏低、产学研协同效率不高等发展瓶颈,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
问:《政策十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区科技局刘群:《政策十条》围绕“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主线,提出10项具体措施,形成全链条创新支持体系。
一是加快创新主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奖励1千元,连续3年认定再奖励1千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科技型企业分别给予运营方奖励。
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双维度奖励:研发投入总量及强度前十各奖励10万元;对总量及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再进行奖励;对首次进规且研发达标奖励3万元。
三是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技术需求凝练人员团队按A、B等次分别奖励0.5万元、0.25万元。支持企业购买先进成果转化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进行技术合作,按支付额5%设置动态指标,最高补助10万元。对获得国家或安徽省科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全国及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最高奖励250万元,新认定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省、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最高奖励125万元,新认定省、市级创新联合体或联合创新中心最高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是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对科技中介机构当年代理企业成功认定高企进行分级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每净增1家高企奖励中介机构0.3万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举办大型创新创业活动或赛事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机构经审核认定后最高奖励20万元,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铜陵赛区获市级奖的企业最高奖励3万元。
问:《政策十条》相比原有政策有哪些突破或创新?
区科技局刘群:《政策十条》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研发投入奖励、技术需求评比奖励、科技中介机构奖励等,扩大了创新平台奖励范围,特别是新增了创新联合体认定奖励,全面激发区域创新发展内生动力,构筑起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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