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 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其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其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和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参照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申领对象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业务咨询 铜官区人社局:0562-2817731 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010 郊区人社局:0562-2891019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0562-2105802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1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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