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
“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教师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全校教职员工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系。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
1、火势比较大,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
“119” 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 “119”
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三)传染性疾病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 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除菌消毒肥皂。
2、人群聚集场所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 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 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五)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 报警,
及时送伤者入医, 保护现场, 调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