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岗位 |
工作职责 |
潜在廉政风险 |
防控措施 |
| 综合办 |
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审核以及结算管理工作。 |
办公用品采购和设备维修未按规定
标准和程序执行,擅自安排采购或
未履行鉴定事项造成不必要的费用。 |
严格执行核定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合理安排采购或维修,坚持公开透明和阳光采购。 |
| 负责局印鉴、介绍信等管理工作。 |
机关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审核不严,
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 |
严格印章、介绍信管理办法,做到专人
负责、专人管理,落实用章逐级审批严和登记制度,对违反程序和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党建、办公室事务等 |
社会组织登记审核把关不严,其他工作程序不到位。 |
1、加强个人廉政学习和业务学习,从思想上筑牢防线。
2、公开风险点和防范措。
3、严格执行单位日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
4、加强个人廉政学习和业务学习。 |
| 1、收发文处理。2、财务、报账工作。3、局宣传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及互联网政务工作。 |
1、编制和执行人情预算,造成公款损失。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没有及时提出合理建议,监督不到位。2、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严谨。3、固定资产管理不严导致损毁遗失。 |
1、强化责任意识,及时警醒自己,自觉遵守廉政制度。及时学习掌握新的财务知识,增强业务能力。2、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保证信息有效准确。3、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处置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重点环节管理措施。 |
| 社会事务办 |
1、社会事务协调工作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两残补审批发放工作 |
1、未严格按政策要求审批发放残补资金。
2、未严格按政策要求审批发放居家养老资金。
3、民生工程和福彩公益金项目重大事项未提请办公会议研究、资金拨付、项目进展缺乏有效监督。 |
1、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完善各类补贴发放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
2、坚持向社会公开政策文件,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3、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程序,坚持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局办公会研究决定。 |
| 1、区划地名。2、退养居干工资发放。3、基层政权。4、殡葬管理 |
因工作责任心或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不能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为获取非法利益,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审查或超时审查。
|
多学习专业知识,将自己分管的业务做到滚瓜烂熟。 |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因工作责任心或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不能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为获取非法利益,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1、加强法规政策学习和思想教育,全面增强各责任阶段责任人员的法规政策把握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查办力度,形成廉政勤政良好风气;3、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形成科学高效的职权运作体系。 |
| 养老机构备案、监管 |
受理阶段:因工作责任心或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不能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为获取非法利益,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审查阶段:因工作责任心或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审查或超时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不依法依规作出审批决定或应当集体决策的,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事后监管阶段:制度机制缺失或责任落实执行不到位,形成无法监管、无人监管或无效监管的局面。 |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岗选人,以权定责;2、加强法规政策学习和思想教育,全面增强各责任阶段责任人员的法规政策把握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查办力度,形成廉政勤政良好风气;
4、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形成科学高效的职权运作体系;
5、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加强信访投诉处置,提高监督制约水平,促进权力正确行使;
6,加强对受理和审查阶段的抽查检查密度,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纠正和事后处置工作;
7、重点加强决定阶段的风险管理,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审批要求。 |
|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
材料审核不严格,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不能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为获取非法利益,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严格按照《2019年铜陵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规定审核相关材料,严格按照业务审批程序逐级审查把关。 |
| 收养登记 |
为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违反程序规定办理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撤销收养登记及其他证明的。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审核相关材料
加强收养人缴费团结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档案查询规定,并接受监督。加强保密意识,严于律己。 |
| 高龄津贴发放 |
因工作责任心或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审查或超时审查。 |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形成科学高效的职权运作体系;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加强信访投诉处置,提高监督制约水平,促进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受理和审查阶段的抽查检查密度,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纠正和事后处置工作。 |
| 低保中心 |
特困供养人员审批、发放、复核复审;慈善超市物品采购分配 |
特困供养审批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复核复审是否存在把关不严;慈善超市粮油采购和物品分配过程中存在瑕疵行为。 |
特困供养加强政策把控,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复核复审制度。慈善超市统一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物品分配均根据镇办社区低保户数按比例分配,并通过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方可发放。 |
| 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审批、发放;信访信息化系统信息维护 |
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临时救助审批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是否存在把关不严行为。 |
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加强政策把控和复审复核,杜绝人情关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