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证明、毕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申请
一、承办机构
区教育局
二、服务对象
区属学校毕业学生
三、申请条件
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
六、服务流程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区教育局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区教育局教育科:283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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