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742号),下达铜官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万元,用于开展应急抢险、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
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应急函〔2024〕6号),下达铜官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2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开展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动用防汛防台风队伍抗洪抢险,转移危险区人员,购买、租赁应急救灾装备物资,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用油、用电、交通、通讯等应急保障,抢修公共设施,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不含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409号),分配铜官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1万元,要求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 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 号),现预拨你县(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60 万元(具体 见附表),由你县(区)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 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已使用资金支出情况:
皖财资环〔2023〕742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铜官区30万元,结合我区洪涝灾害实际情况经会议研究,我局通过徽采云网上议价采购物资合计金额248200元,通过指标划拨拨付资金51800元至镇办社区。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开展应急抢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应急函〔2024〕6号),下达铜官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20万元,通过指标划拨镇办社区。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开展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动用防汛防台风队伍抗洪抢险,转移危险区人员,购买、租赁应急救灾装备物资,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用油、用电、交通、通讯等应急保障,抢修公共设施,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不含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号)要求,从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0万元支出部分资金通过指标划拨拨付资金86237元至西湖镇、幸福社区、螺蛳山社区、滨江社区、鹞山社区、新城办事处、天井湖社区、映湖社区、友好社区等9个镇办社区用于汛期防汛物资采购资金支出。
二、资金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专款专用,坚决杜绝非专项支出。
三、下一步打算,工作措施及未使用资金进度安排。
针对60万专项资金剩余513763元,通过流程在年内进行招标购买防汛通讯设备及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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