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好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提升全区科技创新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由我局牵头,结合各有关部门及相关科技型企业意见,起草了《铜官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相关意见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4月25日至5月25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征求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意见以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区科技局。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科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李晨晨
联系电话:0562-6865100
联系邮箱:tgqkjj@163.com
附件:《铜官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关于《铜官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科技改革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好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我局起草了《铜官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一)起草背景
一是国家及省市战略驱动。我局积极响应科技部《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高〔2015〕3号)、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皖政〔2021〕1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铜政办〔2024〕5号)、《关于印发<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铜科〔2024〕53号)等市级政策调整,强化创新在区域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二是政策衔接需求。我区原《铜官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于2024年废止,亟需新政策填补空白,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确保科技创新支持不断档。
三是区域发展现状。铜官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达15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80余家,但研发投入强度(2.6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亟需政策激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度高(81%高企申报由中介代理),需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
(二)起草过程
调研分析: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政策编制工作,结合铜官区实际,分析本区高企存量、研发投入、平台建设等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及薄弱环节,优化政策设计,明确政策支持重点。
政策研究:区科技局充分借鉴国家及省市各地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广泛学习合肥市、芜湖市及其他地市及县区在科技中介奖励、研发投入补助等方面的成熟做法,确保政策兼容性与前瞻性,形成《铜官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草稿。
优化调整:为确保政策结构合理、导向清晰、差异明显、表述规范,政策面向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4月7日,向区直相关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4月25日,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同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挂网公示,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政策围绕“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主线,提出10项具体措施,形成全链条创新支持体系:
(一)加快创新主体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奖励1千元,连续3年认定再奖励1千元,3年内首次成功认定高企再追加奖励1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孵化器培育高企、科企、规上服务业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给予运营方奖励。
(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双维度奖励:研发投入总量及强度前十各奖励10万元;对总量及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再进行奖励;对首次进规且研发达标奖励3万元。
(三)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对技术需求凝练人员团队按A、B等次分别奖励0.5万元、0.25万元。支持企业购买先进成果转化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进行技术合作,按支付额5%设置动态指标,最高补助10万元。
(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全国及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最高奖励250万元,新认定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省、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最高奖励125万元,新认定省、市级创新联合体分别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五)提升创新服务能力
对科技中介机构当年代理企业成功认定高企进行分级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每净增1家高企奖励中介机构0.3万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举办大型创新创业活动或赛事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机构经审核认定后最高奖励20万元。
本政策立足铜官区实际,注重与国家战略、区域规划衔接,通过精准化、体系化支持措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助力构建企业主导、平台支撑、服务协同的区域创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