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政办〔2024〕5号
西湖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2024年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追加1个,现将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批准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由农村组织负责实施,乡镇为主验收和报账。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内容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否则不予奖补。
二、项目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所有项目须在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送审。
三、西湖镇要精心组织验收,区财政局要全程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我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铜官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计划表
铜官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