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742号),下达铜官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万元,用于开展应急抢险、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
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应急函〔2024〕6号),下达铜官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2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开展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动用防汛防台风队伍抗洪抢险,转移危险区人员,购买、租赁应急救灾装备物资,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用油、用电、交通、通讯等应急保障,抢修公共设施,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不含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 号),现预拨你县(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60 万元(具体 见附表),由你县(区)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 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已使用资金支出情况:
皖财资环〔2023〕742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铜官区30万元,结合我区洪涝灾害实际情况经会议研究,我局通过徽采云网上议价采购物资合计金额248200元,通过指标划拨拨付资金51800元至镇办社区。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开展应急抢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30万具体使用情况:
皖财资环〔2023〕742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铜官区30万元,结合我区洪涝灾害实际情况经会议研究,我局通过徽采云网上议价采购物资合计金额248200元:1.柴油水泵12台,合计94200元;发放西湖镇、东郊办、新城办、天井湖社区、映湖社区、五松社区、人民社区、幸福社区、官塘社区、滨江社区、金山社区、狮子山社区各1台;2.手抬机动泵4台,合计37000元、救生抛投器3套,合计51000元,其中手抬机动泵4台配备给铜官区消防救援大队,用于提升铜官区消防救援大队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救生抛投器发放西湖镇1套、新城办1套,用于汛期紧急救援处置使用;1套借用给铜陵曙光救援队用于提升救援能力;3.组合式防洪板100个,合计金额66000元,区应急局仓库备存,用于汛期洪涝抢险应急使用。
通过指标划拨拨付资金51800元至以下镇办社区,分别是西湖镇15000元;新城办事处15000元;人民社区21800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开展应急抢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应急函〔2024〕6号),下达铜官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20万元,通过指标划拨镇办社区。分别是西湖镇8万元;新城办事处8万元;人民社区4万元。
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开展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动用防汛防台风队伍抗洪抢险,转移危险区人员,购买、租赁应急救灾装备物资,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用油、用电、交通、通讯等应急保障,抢修公共设施,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不含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号)要求,从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0万元支出部分资金通过指标划拨拨付资金86237元至西湖镇、幸福社区、螺蛳山社区、滨江社区、鹞山社区、新城办事处、天井湖社区、映湖社区、友好社区等9个镇办社区;分别是西湖镇37900元;幸福社区6585元;螺蛳山社区3534元;滨江社区3015元;鹞山社区7700元;新城办事处14054元;天井湖社区4969元;映湖社区4480元;友好社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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