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官区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区政办〔2020〕9号)于2020年5月20日颁布并施行,目前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相冲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该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5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