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铜官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9月25日,中共安徽省委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2号)。2021年12月29日,铜陵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铜陵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铜民发〔2023〕58号),明确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应当从本地实际出发,细化有关具体条款,落实情况报市民政局备案。
问:制定《铜官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意义是什么?
答: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害性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发挥兜底性、保障性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通过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对辖区内急难型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同时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畅通救助渠道,强化区民政局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能,减少认定层级,优化救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问:《铜官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根据省、市民政局对于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相关内容,区民政局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铜官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在召集部分镇办社区共同研修后,1月20日报市民政局审核确认。3月1日铜官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
问: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具有我区户籍或符合我区临时救助条件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指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1.家庭财产状况符合铜陵市低收入人口的财产规定。2.家庭收入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刚性支出原则上为申请前12个月发生的),人均年收入低于铜陵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问:为了有效开展临时救助,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建立困难对象数据库,对本辖区内困难家庭和个人进行登记备案、动态监测。同时建立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畅通救助渠道,对急难对象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镇(办)要加强对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联审联批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审核确认工作方案,确保管理有序、认定规范、高效便捷。
二是立足能力建设。镇办社区应当严格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成立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救助事项进行审核确认;明确承担临时救助工作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临时救助标准和程序,并保持相对稳定,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业慈善组织,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救助资源对接机制,向临时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方位救助服务。
三是加大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搭建政府与公众沟通交流平台,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加强档案管理。镇(办)要加强对救助档案的管理,以户为单位按“一户一档”要求将原始材料纸质整理归档。同时,将临时救助档案资料扫描至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救助档案“电子化”管理。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档案的抽查检查,并依托信息平台上传的资料开展检查和抽查工作。
解读负责人:黄赟(铜官区民政局局长)
咨询科室:铜官区民政局低保中心
咨询电话:0562-2201027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