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样的房屋能享受补贴政策?
答:铜官区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且2014年12月31日前合法建造的住宅房屋,可以申请此次补贴。此次补贴政策仅针对住宅房屋,包括城镇规划区内的商品房、自建房和安置房,不包括非住宅,例如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
2.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施工现场照片或完工照片”需要哪些?
答:需要提交:①开工照片(开始装修的局部照片);②拟装修局部原样照片(尚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拟装修位置局部照片)。
提交申请时已经完工的,需提供完工照片(装修好的照片)。
3.问:家电属于补贴范围吗?
答:不属于。此次补贴范围不包含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厨卫电器、智能门锁等)、灯具、窗帘、家具等,提交材料时请注意。
4.问:装修时未委托装修企业或者委托装修企业实施包清工装修,物品材料为自购,怎么申请补贴?
答:提供注明可补贴材料品类的物品材料的发票即可申请。发票上需有本人姓名且在有效日期内。
5.问:同一套房屋装修既有装修款发票又有采购发票是否可以申请?
答:只要是在补贴范围内的,都可以申请,不过一套房屋只可以申请补助一次,建议整理好所有材料后一起提交,不要多次申请。
6.问:住房装修补贴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提交装修款发票的,需明确材料服务品类和金额明细,按照可补贴实际发生费用的15%计算补贴金额。提交材料采购发票,按照可补贴实际发生费用的15%计算补贴金额。各品类补贴金额总和最高不超过5万元。
7.问:在申领过程中发现有骗补、套补行为会怎么处理?
答: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或有关企业、单位存在骗补、套补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8.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铜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恒
咨询科室:工程科
联系方式:0562-6826122/0562-686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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