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区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城市绿化领域管理情况、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设备采购管理使用情况等,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开展了审计监督。审计中,我们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经济运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高质量财政审计监督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基本完成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增收节支稳运行。坚持以国家和省政策为指引,抢抓政策先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到位上级转移支付指标9.38亿元;新增专项债额度5.7亿元,用于支持园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学前教育改造提升等项目。收回存量资金0.74亿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484万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和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二是惠企促消助发展。严格落实涉企税费支持和补助政策,全年累计新增退税缓费2.53亿元;兑现涉企扶持资金4.52亿元,惠及286家企业,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890万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放政府消费券660万元,拉动消费超4427万元。
三是办事惠民增福祉。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增进群众福祉,全年投入民生资金23.14亿元,占财政支出88.8%。统筹安排资金2.76亿元,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和19项民生实事。拨付资金3.12亿元,支持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0.55亿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资金0.57亿元,支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等。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76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审计局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6亿元,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调入资金及结余等,收入总计34.78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7亿元,加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补助下级等,支出总计32.66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1.71亿元,支出总计11.18亿元,年末结余0.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595万元,支出总计440万元,年末结余15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一是财政代编规模达4.51亿元,部分支出未细化到部门和具体项目。如企业扶持资金2.61亿元,人员经费支出0.78亿元等。二是当年预算编制与上年度预算执行衔接不到位。2家单位部分项目,2022年安排预算当年执行率为0;2023年仍安排预算,执行率仍为0。三是同类项目填报标准不统一。6家单位编制年初预算时,将同类项目分别填报为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指标调剂占比较高。2023年区本级实际执行指标22938条,其中指标调剂数为11073条,占比达48%,涉及金额2.32亿元。二是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2023年预算支出执行中:1655个指标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2.99亿元,其中指标调剂数1338个,涉及金额1.74亿元;2010个指标执行率低于20%,涉及金额4.61亿元。上年结转指标中132个指标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4728.83万元,其中58个低于20%,涉及金额1087.59万元。
(三)财政管理方面。一是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目标审核不严,部分部门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不科学、不细化,金额与批复数不一致等,且上传至系统数据与上报财政数据不一致。二是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度区财政拨付一般公共预算指标1.66亿元、政府性基金0.93亿元,共计2.59亿元(不含新增专项债券)。2023年实际支出(不含新增专项债券)3.17亿元,支出大于收入。
(四)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区级补助政策修订不及时。2021年9月,市级修订了专利政策,统一按照0.15万元每件给予授权专利补助,取消受让专利补助。区级相关政策一直未修订,每件仍按照0.6万元给予补助。二是发放补助审核把关不严。所有补助申报资料中“初审意见”栏均未签署初审意见,且经延伸审计,发现以前年度受让专利中存在部分专利与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能力不符仍然给予补助的现象。
2.老有所养若干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技能培训未达标。2023年,区民政局依托4个领军人才工作室,为照护不能自理老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技能培训,未向社会普遍开展此项工作,受众人数较少,也未发放相关培训补贴;2023年底前组织人员参加了市民政局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自身未开展此项培训,也未发放相应补贴。二是购买服务有重合。2023年区民政局在为部分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时,同时为该部分老人购买了困难失能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了2个区直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个部门预算管理基本符合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是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某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5.4万元,当年实际项目支出406.36万元,超预算支出390.96万元;某部门2023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当年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9万元。二是预算执行率低。某部门“其他对企业补助”项目等17笔指标合计515.53万元,因预算安排不合理或财政资金不足等因素,当年实际支付2.94万元,执行率为0.57%。
(二)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某部门在“四送一服”“为企服务”项目中列支应属基本支出的文印费2.2万元。二是公务卡结算规定执行不严格。某部门2023年22笔差旅费中有14笔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对铜官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铜官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行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推进,镇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村集体收入方面。西湖镇除朝山村外,其余11个行政村的村集体收入过度依赖湖源公司投资分红和银行利息。多数村集体组织缺少现代企业经营理念,通过市场经营方式自主发展的能力不高,造成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狭窄,发展潜力不足。
(二)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方面。2019-2022年实施的6个“三个一批”项目,村集体均未直接参与实体的经营管理,项目实施均不能直接给村级集体经济带来自身造血功能。部分行政村项目无直接收益;部分行政村项目资金闲置;部分行政村实施的项目资金回收期超过实体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某行政村2022年度取得经营性收入未达市引领村扶持目标。
(三)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营及资源流转方面。部分行政村经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村集体资源对外出租,未经招标、竞价程序;部分行政村未及时收取土地流转租金;部分村集体组织租赁的农民承包土地资源处于闲置。
四、城市绿化领域管理情况
对铜官区2017年以来的城市绿化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铜官区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建设,为创建卫生文明城市作出了贡献,提升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一是未严格落实涉企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如新光路与长江二路交叉口地块室外工程项目存在超标准收取涉企履约保证金情况,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以合同价款扣除预留金后按10%收取,实际以全部合同价款的10%收取;红星河支流行洪通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1.09万元。二是未按规定设立专用账户。栖凤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新光路与长江二路交叉口地块室外工程,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签订专用账户资金三方托管协议。
(二)工程建设程序履行方面。部分项目未履行变更程序。如原亚星焦化厂地块风险管控工程合同约定铺种草皮,后变更为喷播草籽,没有履行重大变更报批程序,涉及合同金额586.55万元;新光路与长江二路交叉口地块室外工程变更签证增加造价约6.1万元,未见合同规定的确认资料。
(三)工程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方面。一是政府采购过程不规范。某中学在采购树苗方面存在未履行采购比价程序、采购品种单价过高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评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规定。栖凤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新光路与长江二路交叉口地块室外工程,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评委未提供园林专业方面资质证明。
(四)工程建设与参建单位履约方面。一是设计不科学不合理。栖凤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区域上方10KV线路与设计种植高大乔木有安全隐患冲突。二是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原亚星焦化厂地块风险管控工程草籽播种面积和养护等级均不符合合同要求;栖凤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施工。三是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建设资金。红星河支流行洪通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款由代建单位垫付。
(五)工程结算及验收养护方面。一是多计工程价款。新光路与长江二路交叉口地块室外工程结算审核中部分土方工程量重复计算,多计工程价款2.2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工程验收规范。栖凤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时,施工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四方签署的结论描述含糊不清,未按验收规范对绿化工程进行逐项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工程养护管理不到位。红星河支流行洪通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和栖凤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未能对照合同约定,对养护单位履约期内的养护工作进行考核或监督检查,养护单位未按照养护合同约定对苗木进行养护。
五、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设备采购管理使用等情况
对铜官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设备采购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药耗材设备采购管理使用基本合法、合规。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用设备和医药采购方面。一是非专家人员领取劳务报酬。在医用设备采购论证和评标中,共有9人次非专家人员领取劳务报酬0.89万元。二是专家选取不合规。在一项设备采购评标中,1名非评审专家库内人员,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评标。三是药品采购不规范。经对安徽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审查,发现西湖镇卫生院存在部分药品采购数量、单价与实际收货数量、单价不一致情况。
(二)采购合同签订与执行方面。一是存在服务转包情况,涉及金额3.67万元。二是采购药品有返利且未签订合同。采购中草药3.56万元,返利0.42万元(现金收取),且未见合同。
(三)医药及设备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救灾药品管理不规范。报废救灾药品未见报废审批程序,报废处理单位只对报废药品称重,无报废药品明细移交清单;西湖镇卫生院分配给各卫生室的救灾物资,发放表遗失,致其无法核查。二是盘盈盘亏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理。盘盈固定资产23项、盘亏固定资产32项未进行处理;原值109万元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收入未见入账。
(四)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抽查西湖镇卫生院的收入,发现存在部分口腔科医疗收入未入账的现象。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核算未采用权责发生制,导致存货滞后入账。三是住院资料管理不善。住院病历缺失或记录不完整,部分患者住院真实性无法核查。
六、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情况
2023年度,对建安概算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重点政府投资建设的8个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对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监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方面
1.工程费用超概算。如新华山矿周边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就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存在仅看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不关注各个标段项目概算投资控制要求,不厘清项目底账、细账问题。
2.预算编制不规范。如跃进圩段河道治理工程预算编制不严谨,导致预算超概算;就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工程控制价编制不合理,多处与施工图纸设计要求不符。
3.EPC项目预算滞后,限额设计不规范。如高端智造产业基地供电配套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不能及时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及审核,项目限额设计经济分析不到位,增加项目超概的风险。
(二)项目过程工作方面
1.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是部分跟踪审计项目建设单位未能建立健全项目相关内控制度,在质量监管、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二是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及时。如新华山矿周边居民避险搬迁工程未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拨付资金。三是变更程序掌握不牢。如科技创业园项目建设单位对投资控制程序不清楚,重大变更履行程序不完善。
2.监理单位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如电子信息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监理人员现场考勤记录与监督平台不相符,材料进场审查不严;高端智造产业基地供电配套一期项目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足,监理人员实际到岗与承诺严重不符,人员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
3.施工单位带班制执行不规范,存在“偷工减料”行为。一是部分项目带班制执行不规范。如高端智造产业基地供电配套一期项目、电子信息材料产业园二期工程负责人到岗不足。二是部分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以次充好现象。如电子信息材料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侧石垫层实际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三)项目验收造价方面
1.签证审核不严谨、竣工结算不及时。如青霞路周边居民避险安置工程签证未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审核、未做签证预算;新材料产业加速器及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竣工结算各方重视程度不够,结算办理及审核滞后。
2.项目检测验收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对质量检测、测绘计量、资料归档等工作重视不够。如狮子山独立工矿区老旧楼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单位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狮子山邻里中心及农贸市场工程,土方测绘与现场实际不相符;高端智造产业项目部分标段结算资料归档不规范,导致后期造价结算争议。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做到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预算衔接机制,统一预算标准。严格控制指标调剂比例,督促各单位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按照预算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推动落实预算管理工作。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建设。全面盘活用好各类存量资金,充分利用各类低效无效资金。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强化管理赋能,建立纵横结合的监管机制,围绕预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财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与各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推进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四)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分工和督促检查流程,实现从审计查出问题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监督、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各相关方协同发力,形成更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共同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