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和《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对铜官区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预算执行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我区将该资金用于保障个人及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贴息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2023年我局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年度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大类一级绩效指标,共设置7项具体指标。
产出指标2个,主要包含数量指标完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户数量,质量指标项目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资金足额拨付率和县级配套到位率。
效益指标有1个,主要包含社会效益指标对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影响或提升程度。
满意度指标有1个,主要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包含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的满意度和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小微企业的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等。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主要步骤为:①召开局务会。听取负责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②核查资料。③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889.89万元,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按规定条件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含),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合伙创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组织者应满足以上贷款记录要求。
(二)项目指标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户数大于 1000户的数量指标;完成了资金足额拨付率100%、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90%和县级配套到位率100%的质量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了对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影响或提升程度明显的效益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了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的满意度90%和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小微企业的满意度90%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学习理解,进一步完善项目程序和资金管理,今后做相应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 严把贷前准入关、反担保能力确认关,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给予贷款杜绝不做贷前调查给予放款。对确无还款能力且经法院宣告为破产的企业,启动厂补偿机制,合理运用风险补偿金化解逾期贷款,缓解基金压力,加快回拢速度。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