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的重要意义。机动车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数量增加较快,检验业务竞争激烈,部分检验机构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不按国家标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机动车车主的合法权益,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机动车检验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要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主体责任,对照补充要求以及相关法规标准,从法律主体责任、检验设备配置、检验场所条件,以及检验技术人员条件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自查和整改质量。
三、加强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获证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环保和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方面信息沟通,强化对机动车检验监管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动车检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成效,确保机动车检验服务质量。
四、强化行业自律推进机动车检验社会共治。鼓励和支持机动车检验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机动车检验机构加强自身管理,牢固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和优质服务理念,促进机动车检验行业整体从业素质和检验服务质量提升。
附件:1.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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