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一、项目概况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依据《铜陵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铜官区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文件设立了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全年共保障5,112户6,723人合计5,321.00万元。
二、评价结论
我们通过查阅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乡镇社区台账资料和财务资料,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评价标准,对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总分为100分,经评审,该项目绩效评价得78分,评价结果为中(评价说明: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存在问题
评价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存在拥有多套房产或新购商品房的低保户现象;
(二)存在家庭拥有非生活用机动车辆现象;
(三)年审工作执行不到位,部分低保户未进行年审或未进行入户调查;
(四)部分低保户动态管理记录表内容填写简单流于形式,材料中未提供年度医药费用票据资料;
(五)低保户家庭收入核查数据不完整,存在漏统计家庭收入现象。
四、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核实低保户拥有多套房产的情况,根据核实的结果及时确认或调整低保户家庭资格。
(二)核实低保户家庭拥有非生活用机动车辆的情况,根据核实的结果及时确认或调整低保户家庭资格。
(三)加强年度审核工作,应严格按照《铜官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十九条要求,调查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
(四)加强低保户动态管理,对于因病致贫的低保户,需要提供医药费单据,予以佐证支出的真实性。
(五)加强收入核查工作,确保低保户收入统计的完整性。
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铜官区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我们接受贵局委托,根据铜官区财政局年度检查计划要求,对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铜官区民政局和各乡镇社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铜陵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铜官区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等规定,计划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发表评价意见。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查阅项目台账、资金拨付资料、现场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评价工作业已完成,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依据《铜陵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铜官区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文件设立了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该项目确保这些家庭成员都能获得基本生活保障,保证基本生活的需要。
2.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铜官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持有铜官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确认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
3. 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全年共保障5,112户6,723人合计5,321.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铜官区民政局;
项目受益对象:全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的家庭。
4. 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共配套资金5,820.4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46.8万元,省级资金336.547万元,市级资金725.76万元,区级资金1,111.38万元,由于低保项目资金与其他养老类项目资金实行打捆拨付,区民政局未提供项目资金清算表,故未进行分解。
5.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全年共保障5,112户6,723人,全年向低保户发放项目资金合计5,32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铜官区民政局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反映,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目标为:将因病、因残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大,生活陷入困境的支出型贫困居民及时纳入低保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全面了解项目立项、项目管理、产出成果及效益效果等情况,全面掌握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通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支出决策水平与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经济社会效益。
绩效评价对象:铜官区民政局。
绩效评价范围: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资金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客观评价。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定,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科学合理制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反映部门项目支出的绩效,通过开展数据统计、满意度调查等,客观得出结论。
(2)公开公正。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 依法公开。
(3)重视结果运用。通过建立评价结果使用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在项目支出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部门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
2.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结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置项目支出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果 4 个一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等 12 个二级指标,立项依据、立项程序等23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3. 评价方法
(1)评价方法选择
根据本次评价绩效目标、实施内容和成效等特点,结合实施单位管理情况,本次评价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价法等方法。在评价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采用比较法,对未完成目标的原因采用因素分析法;对项目实施效果的量化指标采用与以往年度数据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实施效果无法用定性指标评价的,拟采用公众评价法,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企业对单位的意见。
(2)问卷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的公众评价法,拟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低保家庭户。调查范围: 17个社区、2个办事处和1个乡镇政府。
4.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参照计划标准,对于已经制定计划目标的指标,直接用实际情况与计划情况相比较进行评价。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 90(含)-100 分为优、80(含)-90 分为良、60(含)-80 分为中、60 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组织
本次评价工作受铜官区财政局委托,对铜官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铜陵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实施,根据工作任务量,配备3名人员,其中:执业注师1名、中级职称2名。评价工作分五个阶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现场实施、综合分析评价、撰写报告及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2.评价方案及指标的制订
根据评价工作总体要求,结合铜官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评价特点,制定具体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经区财政和民政局组织会审后,并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区财政局审定后实施。
3.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组织评价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评价方案,统一评价原则和口径;现场评价由评价小组负责人负责控制评价工作质量,对存在不确定的问题进行组内先讨论确定,并在事务所的绩效评价业务会议上审核通过;评价小组按事务所质量控制要求提供评价报告及附表和相关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根据复核结果修改报告及附表,出具报告初稿,经区财政局组织会审后,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评价小组负责人审查后签发。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们通过查阅和检查区民政局和乡镇社区台账和相关资料,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评价标准,评价组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满意度调查等十二个方面对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总分为100分,经评审,该项目绩效评价得78分,评价结果为中(评价说明: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具体情况见后附的《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分值
|
得分
|
|
1
|
决策指标
|
15
|
13
|
|
2
|
过程指标
|
25
|
25
|
|
3
|
产出指标
|
35
|
19
|
|
4
|
效果指标
|
25
|
21
|
|
|
合 计
|
100
|
78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铜陵市铜官区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相关指标分析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满分15分,得分13分)
本指标主要从项目立项依据符合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六个方面进行评分,该指标总分15分,测评得13分。
1.得分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得分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符合性
|
2.5
|
2.5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1.5
|
1.5
|
|
立项依据符合性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1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4
|
4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2
|
|
小 计
|
15
|
13
|
2.扣分说明:
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反映,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绩效指标未设置可衡量的指标值,基本以定性指标为主。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满分25分,得25分)
本指标主要从资金到位率、资金拨付及时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六个方面进行评分,该指标总分25分,测评得25分。
1.得分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得分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5
|
5
|
|
资金拨付及时性
|
5
|
5
|
|
预算执行率
|
5
|
5
|
|
资金使用
|
4
|
4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2
|
|
制度执行
|
4
|
4
|
|
小 计
|
25
|
25
|
(三)项目产出情况(满分35分,得19分)
本指标主要从补助人数、入户调查、低保户收入统计的完整性、低保户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及时补助、经济比对、补助标准等七个方面进行评分,该指标总分35分,测评得19分。
1.得分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得分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补助人数
|
5
|
3
|
|
产出质量
|
入户调查
|
5
|
2
|
|
低保户收入统计的完整性
|
5
|
3
|
|
低保户是否符合政策条件
|
5
|
0
|
|
时效指标
|
及时补助
|
5
|
5
|
|
经济比对
|
5
|
1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5
|
5
|
|
小 计
|
35
|
19
|
2.扣分说明:
(1)补助人数
本年度补助人数6,723人,低于目标人数177人,下降率2.57%。扣2分。
(2)入户调查
评价发现,低保户程虎、程全胜、汪立东、王芳、左克珍、丁保民等人未进行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扣3分。
(3)低保户收入统计的完整性
评价发现,低保户洪桂兰自2017年享受低保,收入仅统计了退休金1,100元,村属矿山有分红收入每年3万元,未统计到收入中。扣2分。
(4)低保户是否符合政策条件
评价发现,不符合政策条件拥有多套房产的低保户有:阳光社区郑华、五松社区汤鸣、朝阳社区吴春华;不符合政策条件拥有非生活用机动车辆低保户有:金山社区卢业焘、五松社区俞根锁、栖凤居委会陈丽、新圩村委会崔衍芬。扣5分。
(5)经济比对
每半年度开展一次低保家庭信息比对,未达到月度比对。扣4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满分25分,得21分)
本指标主要从缓解低保群众生活困难水平、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满意度调查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分,该指标总分25分,测评得21分。
1.得分情况: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得分
|
|
产出
|
社会效益
|
缓解低保群众生活困难水平
|
8
|
8
|
|
可持续发展影响
|
应保尽保
|
5
|
5
|
|
动态管理
|
5
|
3
|
|
满意度
|
满意度调查
|
7
|
5
|
|
小 计
|
25
|
21
|
2.扣分说明:
(1)动态管理
低保户动态管理措施不强,未及时进行经济数据比对,无法准确做到月度动态及时调整。扣2分。
(2)满意度
通过调查发现,项目服务对象比较满意,但仍有待提高。扣2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统筹协调救助资源,做好救助政策的培训和监督指导。
一是加大对各镇办社区社会救助政策的培训和监督指导工作力度。2023年3月30日区民政局召开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及年审工作布置会议,对全区20个镇办社区集中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布置2023年年审和全区救助对象“一卡通”推进工作。区民政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各镇办社区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复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是持继推进“一次申请、分类救助”。指导各镇办社区发挥救助中心合力,民政牵头,医保、住建、人社、残联等部门协同,对居民家庭困难现状进行综合评估,实现困难诉求和现行救助政策多维对应,最多跑一次、只需跑一次就能办理所有符合条件的救助事项,切实提升了困难居民的救助办理满意度。
三是实施社会救助“一事一议”,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切实解决急难性救助个案问题,发现有困难群众符合“一事一议”救助范围的,及时提请启动“一事一议” 程序。
(二)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铜社救办〔2023〕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提高群众政策参与度和满意率,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5月份通过张贴宣传条幅、分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和进村入户街头宣传等方式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共入户走访宣传328次,悬挂条幅9条,宣传栏14块,电子屏幕12块,发放宣传资料2,200份。
(三)完成慈善超市爱心物品的发放工作
为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超市在扶贫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困难,2023年3月份开展慈善超市慰问活动,共计发放爱心包1,393份、爱心理发105人、开展义诊5场,惠及33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