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规划、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辖区有关政策、 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本辖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 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本辖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本辖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名工作,负责区内重要和跨区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负责老龄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落实积极应对
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 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 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 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 工作。
(十二)指导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处,做好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安全监管。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协调工作。牵头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承担局赋予的指导社会组织 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局赋予的指导老龄事业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 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 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主要负责人:黄赟 铜官区民政局局长
办公地点: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244000
邮箱:tltgmzj@163.com
电话:0562-686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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