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热线,受理全市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方面的案件线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
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二、受理范围
受理全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方面的案件线索。
三、受理渠道
举报热线:0562-2615263。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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