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共服务清单事项(2023年本)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事项类型 |
| 1 |
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 |
1.《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条: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第二十八条: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节能工作的主要职责:(五)组织协调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
区经信局 |
中小企业 |
依申请类 |
| 2.省经信委节能处三定方案: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
| 2 |
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 |
1.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 |
区经信局 |
中小企业 |
依申请类 |
|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工业领域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工业领域滚动实施‘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即‘壮大100户节能环保生产企业、推介100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推广100种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实施100个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培育100家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
| 3 |
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第十五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 |
区经信局 |
中小企业 |
主动服务类 |
| 4 |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 |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工信部联科〔2010〕540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负责示范企业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 |
中小企业 |
主动服务类 |
| 2.《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第四条: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负责全省示范企业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根据自己的职能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协调互动工作机制。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负责本区域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
区经信局 |
| 5 |
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属单位服务平台申报进行初审、推荐及相关管理工作。 |
中小企业 |
主动服务类 |
| 6 |
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
《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第七条:省及有条件的市、县设立节能监察机构。节能监察机构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节能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二)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
区经信局 |
中小企业负责人 |
主动服务类 |
| 7 |
▲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及体验中心申报推荐 |
1.《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皖政〔2014〕26号):(一)实施信息产品创新工程。充分利用我省在智能语音、新型显示、智能制造、软件集成等方面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大力推进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智能语音电视、汽车语音导航、教育语音产品、智能语音呼叫、移动互联网语音应用、智能终端(穿戴)、工业软件、惠民信息集成软件、WiFi应用软件、移动金融等信息产品创新和示范应用,积极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 |
中小企业 |
主动服务类 |
| 2.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安徽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皖经信软件〔2016〕153号):二、程序和条件。(二)认定程序:按照属地化管理,由各市经信局组织申报。省经信局组织评审,并授牌。 |
区经信局 |
| 8 |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培训 |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安排资金,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 |
主动服务类 |
| 9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转报 |
1.《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暂行)》(皖经信安全函〔2021〕181号)第五条:企业应当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行文上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区经信局 |
中小企业 |
依申请类 |
| 2.《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安监三〔2012〕107号)第二条第五项第四款: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需经安全可靠性论证,由省经信委牵头对企业拟采用的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市级负责论证转报工作。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