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
免提交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建设“无证明城市”部署要求,我区完成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材料的全面清理,梳理出需要办事人提供的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等第三方专门开具的证明材料137件,通过协调后,实现第一批证明材料免提交,现将《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证明材料取消后,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办事单位向掌握相关信息的机构和组织要求协助调查的,有关机构和组织应当提供协助。办事单位在执行材料取消清单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
附件: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免提交清单(第一批)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