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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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官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openness/)查看并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电话:0562-210001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使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公开的领域不断拓宽,公开的内容不断详实,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
紧扣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经济发展、政策文件、民生改善等重点公开领域,主动规范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持续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今年以来,已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21条,内容涵盖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大决策会议信息,政策文件解读类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类信息,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类信息,助企惠民专题信息,回应关切类信息等法定公开内容,全面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优化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确保依法合规、高效便民。全年共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口,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时,严格审核、监管、内容排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同时进一步加大各类信息发布与动态更新力度,确保网站内容及时、准确、鲜活,实现重要信息零延迟更新。
(五)监督保障
扎实做好日常监测与内容审核维护,及时排查并整改网站错别字、敏感词及链接失效等问题。同时加强对信息表述规范的检查,确保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坚决防止重大错误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切实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务咨询电话,及时方便群众政策咨询和答疑。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5年,我办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面审视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与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尚需深化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也需进一步优化提升。
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一是全面深化公开内容。系统梳理信息供给清单,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拓展信息覆盖广度与深度。二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与实务操作专项学习,切实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三是持续优化工作机制。聚焦流程再造与效能提升,完善依申请公开服务规范,确保公开质效稳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